100MW 光伏项目烂尾!某上市公司提起2.66亿元巨额索赔

近日,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2573.SZ,下称“清新环境”)披露公告,因业主方弘光能源(东方)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弘光能源”)长期违约,公司已就弘光能源琼中加钗1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

近日,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2573.SZ,下称“清新环境”)披露公告,因业主方弘光能源(东方)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弘光能源”)长期违约,公司已就弘光能源琼中加钗1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合计2.66亿元。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8月28日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据公告,清新环境请求法院解除案涉总承包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要求被告支付EPC款项、逾期付款利息及损失赔偿等合计2.66亿元,并就相关资产、股权、收费权等享有优先受偿权。

项目历时四年陷僵局

该纠纷源起于一份签署于2022年的工程总承包合同。

2022年2月,清新环境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同弘光能源签署了《弘光能源琼中加钗1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合同》,初始合同含税总价为6.48亿元。

合同履行期间,因项目现场条件变化,直流侧装机容量历经调整,合同总价先后变更为5.94亿元,最终于2023年11月通过补充协议调整为6.53亿元。

然而,项目推进并不顺利。据公告披露,清新环境及联合体成员已依约推进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人员及施工机械进场、部分土建及核心设备安装等工作,累计项目投入约2.215亿元。但业主方弘光能源始终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全部项目用地,且长期拖欠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各类款项。尽管清新环境多次沟通催告,并引入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方以保障项目资金,但2025年12月因工程建设进度未达工期要求,各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了融资租赁协议。

清新环境在起诉前还与弘光能源及其股东分别签订了动产抵押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以案涉项目项下资产及电费收费权等作为担保。但截至起诉前,弘光能源仍无法提供后续项目建设用地及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清新环境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国有控股环保企业布局新能源

清新环境是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深耕生态环保领域,业务涵盖工业烟气治理、水务投资与运营、工业节能及综合能源服务等。

在新能源光伏领域,公司以EPC模式开拓新能源工程项目,涉足光伏、风能等领域。

2022年,公司首个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山西开工、首个分散式风电项目在格尔木顺利建设,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 880MW。此次诉讼的琼中加钗光伏项目是清新环境在新能源工程领域的重要项目之一。

此次涉诉的琼中加钗光伏项目,正是公司在新能源工程领域的重要项目之一。

业绩回暖但负债高企

业绩方面,2025年,清新环境实现营业收入91.12亿元,同比增长4.33%,实现连续五年上涨。但归母净利润为-4.21亿元,亏损同比扩大;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达到71.48%。

进入2026年,公司经营业绩有所改善,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7.07亿元,同比下降9.5%;归母净利润4621.72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27.78%;扣非净利润4258.83万元。公司负债率仍处高位,2026年中期负债率为71.01%;财务费用达1.78亿元,对应收账款规模达35.2亿元。

市场表现方面,截至8月31日收盘,清新环境股价报收3.32元,总市值约47亿元。公司每股净资产为3.899元,市净率仅0.85倍。股价已低于每股净资产,处于“破净”状态。

公司治理层面,清新环境于2026年5月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陈竹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6月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唐华应为公司总裁、张子杰为董事会秘书、马廷文和田野为副总裁、王斯淳为财务总监等议案。

(来源:维科网)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第三方或整理自互联网,本站仅提供展示,不拥有所有权,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图片等内容有涉及版权/违法违规或其他不适合的内容, 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推荐